关于征集山西师范大学
五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我校五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18年3月17日召开。征集代表提案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学校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基层工会应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位代表广泛征求和收集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为了切实搞好本项工作,保证教代会顺利召开,现将提案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的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落实校第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认真实施《山西师范大学 “十三五”发展规划》,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围绕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事项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选题,献计献策。
二、本次教代会提案的任务和范围
提案是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教代会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收集并综合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提案内容包括:
1、关于学校发展与改革方面;
2、关于学校民主管理方面;
3、关于大学文化建设方面;
4、关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方面;
5、关于学校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6、关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及其他方面。
三、提案征集的注意事项
教代会代表必须以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就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问题及教职工关心的重要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向教代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名(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建议措施。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代表提案应严格按照提案要求撰写,凡经审查立案的作为提案处理,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3、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每表一式二份。提案应由一名代表提议,两名以上(含两名)代表附议。提议人和附议人均应为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
4、提案的内容要切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言之有据,建议具体,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5、各单位提案表纸质版需提案人、附议人本人手写签名后送至工会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工会邮箱:sxsdgh@163.com。
6、提案表可在校工会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
四、提案送交时间
本次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届教代会将评选表彰“优秀提案”。
山西师大工会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