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关于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以实际行动做好我校教职工帮扶工作,体现学校的关怀和工会组织的温暖。校工会决定开展大病职工和家庭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帮扶对象:在职患病职工、家庭特殊困难职工。
医疗帮扶要求 :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全年达到4000元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职工,需个人提出申请,住院者提供当年住院收费票据,慢性病患者提供医保部门慢性病治疗证明材料及医疗收费票据,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于12月30日前送至校工会办公室。
家庭特殊困难职工需提出困难申请,说明困难原因。
校工会将根据情况分配帮扶资金。
山西师范大学工会
201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