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业道德精神,营造“扬师德、正师风、树师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表率作用。按照中共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晋师党字[2018]29号)的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工会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推选申报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严格执行“两审两公示”程序,“两审”即推荐单位的审查,重点审查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及所获荣誉是否属实。校
工会的审查,重点审查推选单位民主推荐程序和公示程序是否完备。“两公示”即推选单位对推荐人选的公示和校工会对候选人选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推荐名额为各二级工会教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
4.各单位推选工作结束后,需将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推荐情况报告、公示材料、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等纸质版于5月29日前一并报送校工会办公室,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请注明:“三育人”推选材料)发至工会邮箱sxsdgh@163.com。
二、组织领导
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所属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标准,认真做好“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广泛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努力营造浓郁的育人氛围,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把我校的“三育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附件:
1.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2.山西师范大学2020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3.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山西师范大学工会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