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业道德精神,营造“扬师德、正师风、树师表、铸师魂”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表率作用。按照中共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晋师党字[2018]29号)的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2.各二级工会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推选申报工作。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严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和良好的师德风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2.在疫情防控中,立足岗位,冲锋在前,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坚决守护师生健康,维护校园稳定。
3.在校工作满五年的在编(含人事代理)教职工。
三、推选名额
各二级工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具体见附件2:山西师范大学2022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四、评选程序
1.二级工会推荐申报(8月12日—8月19日)
(1)各基层工会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推荐申报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自下而上,分类推荐,推荐名额为各基层工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对已荣获“三育人”先进的教职工一般不连续参加评选,已获选两届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层层选拔、好中选优。
(3)推荐单位要重点审查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及所获荣誉是否属实。
(4)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材料审核(8月20日—8月24日)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申报人材料,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材料提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学校评选(8月25日—8月31日)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办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出“三育人”先进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三育人”先进个人:
1.近三年有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的;
2.近三年有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3.近三年学生及群众反映师德有问题或有教学事故的。
六、报送材料
1.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一份。
2.推荐情况报告。
3.公示材料。
4.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
上述纸质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交至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工会邮箱sxsdgh@163.com(请注明:“三育人”推选材料)。
附件:
1.山西师范大学2022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2.山西师范大学2022年“三育人”先进推荐名额表
3.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山西师范大学工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