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挖掘和树立在教学、管理和服务育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扬师德、正师风、树师表、铸师魂”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晋师党字〔2018〕29号)通知的精神,校党委决定开展山西师范大学2023-2024年 “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三育人”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
(二)各二级工会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推选申报工作。
二、推荐范围
在校工作满五年的在编(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对已荣获“三育人”先进的教职工原则上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严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具有较强的育人意识和良好的师德风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体要求依据《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晋师党字〔2018〕29号)。
四、推荐名额
各二级工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具体见附件2:山西师范大学2023-2024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三育人”先进个人:
1.近三年有违纪行为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
2.近三年学生及群众反应师德有问题或有教学事故的。
六、推荐程序
(一)二级工会推荐
各二级工会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推荐申报工作。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在学院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工会汇总。
(二)材料审核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申报人材料,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材料提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校评选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办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出“三育人”先进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审批。
七、报送材料
1.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2份。
2.推荐情况报告1份。
3.公示材料1份。
4.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2000字左右)。
上述纸质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各工会汇总收齐后于2024年5月6日前交至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工会邮箱sxsdgh@163.com(请注明:单位+姓名+申报“三育人”类型推选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51-2051058
办公地点:行政南楼308
附件:
1.山西师范大学2023-2024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2.山西师范大学2023-2024年“三育人”先进推荐名额表
3.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山西师范大学工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