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业道德精神,营造“扬师德、正师风、树师表”的良好氛围,按照中共山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山西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晋师党字【2018】29号)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山西师范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相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程序和要求
1.各二级工会在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推荐申报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评选。推荐名额为各二级工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
3.推选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各单位推选工作结束后,需将山西师大“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推选过程,A4纸打印、盖章后,于6月25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sxsdgh@163.com(请注明:“三育人”推选材料)。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三育人”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努力营造浓郁的育人氛围,培养、选拔和宣传典型。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把我校的“三育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1.山西师大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2.山西师大2018学年“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山西师范大学工会
2018年6月7日